一、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的含义
科学发展观中的“科学”的含义究竟是什么?这直接关系到对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解。
对于科学的第一种解释就是一般词典上的说法:反映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分学科的知识体系。这里的科学实际上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称。很显然,我们的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两字既与这种科学的含义相紧密联系,但又不完全是仅仅局限在这个意义上。
对于科学的第二种解释是张光明在2004年10月出版的《社会主义由西方到东方的演进》(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书中提到的。他讲“在今天的汉语日常语言中,‘科学的’这个词已经泛化了,差不多已经同‘正确的’画上了等号。凡被我们认为是正确的,就给它戴上‘科学的’头衔,反之,则称为‘非科学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这个词在他们那里的含义,必须与19世纪欧洲的语言习惯联系起来才能正确地理解。当时在欧洲,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正在兴起,它意味着一种新的认知方式,它要求从能够用肯定的事实支持的确定知识出发,通过实验的或分析的和归纳的手段,对观察到的对象进行批判的、理性的解释,并从中建立起由若干定律所支持的理论体系。” “由此可见,‘科学的’一词在这里具有‘以科学的、理性的方法进行缜密研究的’含义。”“‘科学的’就等于研究的、学术的、学理的。”(见上书第41—42页)我们讲的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既是一种新的认知方式,更是一种崭新的科学思维。
对于科学的第三种解释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这里的科学强调的是规律性的认识。科学社会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规律的学说,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运动规律的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的科学两字是对社会运动规律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映。恩格斯在1886年讲:“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6卷,第419—420页)
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本质上是第三种科学,也就是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科学。在这个意义上。科学发展观就是关于发展的规律的科学,是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与发展规律的科学。它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这样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从社会形态、世界观、方法论、路径、主体等方面完整地回答了中国发展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不是技术发展观,而是社会形态发展观,它实质上是社会主义发展观,它首先要回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与发展的问题。作为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有三个基本要求:
1、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而以人为本也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发展是为人民而发展。“为人民而发展”意味着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民的利益和情感、人民的愿望和诉求,都要求经济健康快速增长和社会持续稳定进步。没有发展,就没有人民的一切。“为人民而发展”意味着发展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人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切实利益,GDP的增长、社会的变迁都要有助于人民利益的增进与福祉的获得。“为人民而发展”意味着检验我们的发展工作的标准是人民:我们的发展是否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我们的发展是否实现了、维护了、发展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发展是否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赞成,我们的发展是否促进了就业,我们的发展是否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为人民而发展”意味着发展是人民广泛参与的发展,要动员人民群众在更广的范围内和更深的层次上参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2、我们的发展,无论是经济体制的变革与完善,还是政治体制的健全与改革,都应当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的完善与成熟,而不是相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完善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之一。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我们要在其发展中遵循客观规律,不能盲目超越阶段与规律,也不能滞后于阶段与规律。在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综合国力不断上升的同时,要善于完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如共同富裕的制度建设。应该说在改革开放前20年,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倾向是超越生产力的发展阶段盲目追求生产关系的先进性,结果使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冲击。而改革开放28年来又在一些人那里形成了一种新的倾向:只强调生产力的发展,而忽视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构建,或者说忽视了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发展。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科学地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促进的问题,就是要协调地解决生产力发展的同时,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完善的问题。
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什么?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就是要回答在21世纪中国的发展进程中,“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的问题。它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回答的“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的继承与发展。从继承的角度看,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样,是要回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的问题。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完整地回答了这一命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发展的角度看,科学发展观要进一步回答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社会主义还是缩小差距的社会主义?是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社会主义还是市场要配置所有资源的社会主义?是矛盾尖锐的社会主义还是和谐的社会主义?是引起战争的社会主义还是和平发展的社会主义?
科学发展观清晰地回答了这些事关中国长远发展的核心问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又快又好发展的社会主义。“快”的含义是经济发展要有较高的速度,社会发展要有较快的步伐,思维观念要有较大的转变。“好”就意味着:经济发展的质量要高,社会发展的层次要强,企业发展的效益要大,人民群众要获得较多的实实在
在的利益。这两点又紧密相联系,“快”是要求“好”的快,“好”是要有速度的“好”。应该说,党的十六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们的发展确实达到了这样的目标:又快又好。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的GDP2003年增长速度是10%,2004年是10.1%,2005年是10.3%。这样的速度不仅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我们的GDP总量已经超过16.5万亿元。2002年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已经连续4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05年外贸总额已经突破1.4万亿美元,稳居全球第三位。不仅速度快,而且经济发展的质量也很好。2005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万亿元,实现利润6000亿元。全国税收收入首次超过3万亿,比上一年增收5148亿元。不仅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好,而且社会事业发展也有新进展。目前已有620多个县建立了新型农村医疗体系,覆盖了1.63亿农民。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到2005年年底,已有16个省区建立了工资监控制度,为394万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2亿多元。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主义包括以下几个含义:(1)把“和谐”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动力,调动各种有利于创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正确处理各种不和谐的因素、不协调的矛盾,在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中推进发展。(2)把“和谐”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新指向,把制度创新中的效率与公平能够有机地统一在一起。(3)把“和谐”作为考核各级干部工作的新内容,使和谐的原则能够不断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4)将共享发展的成果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和谐意味着“共享”。没有共享,就没有和谐。我们的和谐就是共享中的和谐。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既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基本标志,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第一次分配中要提倡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在第二次分配中实施公民分享区域发展的成果,在第三次分配中提倡弱势群体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5)将有机性整体性发展放到重要位置。和谐意味着整体和谐和有机和谐。没有整体的统一,就没有全局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过程中进行的。因此,在经济建设中要注重产业的和谐、企业的和谐、体制的和谐以及产业对社会和谐的影响,在政治文明建设中要注意政治体制的和谐、政治组织的和谐和决策的和谐,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注意观念的和谐、伦理的和谐、道德的和谐等。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是和平发展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曾经讲“我们搞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这是一个完整的、内在统一的理论体系。一方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就必然要求一个长期和平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另一方面,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义,就必然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中国是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不论是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抑或中国和世界两种资源,我们的发展,不应当也不可能完全依赖外国,而必须也只能把事情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即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这就是说,我们要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更加充分和自觉地依靠改革开放的体制创新,依靠开发越来越大的国内市场,依靠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科技进步来解决资源和环境问题,这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即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要义之所在。 国家主席胡锦涛2005年11月17日在韩国国会发表了题为《加强友好合作 共创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在演讲中他提出:“我们将坚定不移地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既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通过自己的发展来促进世界和平,同世界各国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这就是科学发展观所阐明的中国和平发展的道路。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更加注重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主义。而这种社会主义是保证不出现坏的市场经济和坏的法治的基础。早在2000年经济学家钱颖一先生在《市场与法治》一文中就提出了好的市场经济与坏的市场经济的概念。他认为,事实上,当今世界上既有好的市场经济,也有坏的市场经济,而后者多于前者。因此,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防止滑入一个坏的市场经济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一个更加注重公平和正义的市场经济,是一个更加规范的、善的法治的市场经济。可以说,没有公平和正义的市场经济只能是坏的市场经济,没有公平和正义的法治只能是恶的法治。
三、科学发展中必须解决的几个重大关系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的发展,要切实解决好以下4个重大关系
1、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发展的关系。生产力的发展包括GDP的增长、综合国力的提高、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等方面的内容。这种生产力的发展给生产关系带来的变革是什么?(1)要不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要使这个结构不断地趋向合理化和更高的效率。公有制作为这个结构中的主体,它所占的比例应该是多大才是合理的、有效能的,这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以科学地解决。(2)要不断完善公有制内在的结构,并且不断提高这一结构的内在效率。(3)不断扩充和丰富多种所有制的多样性,发展和创新各种能够推进生产力发展的新的所有制形式,并且形成一个具有效率的有机结构。
2、发展的目的与发展手段的关系。科学发展观强调的发展,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利益的实现。作为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应当与目的相一致。例如我们的发展不能走西方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走人与自然相协调的发展道路。再例如我们的发展是为了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实现从手段上讲是一个渐进的、以每日每时实现人民群众眼前利益和现实利益而累积进行的过程。因此,不能无原则地牺牲人民群众当前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尽最大努力实现和满足群众的现实利益需求。
3、发展的制度价值伦理与工具建构的关系。发展的制度价值理论是讲,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它在发展要要维护一些核心的价值观。这些核心价值观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会有不同。例如在古巴,其核心价值观之一就是“让人人拥有健康”。这一价值观在古巴宪法中得到确认:保障全体公民拥有医疗保健的权利是国家的责任。为此,古巴采取的措施就是国家投入向公共卫生领域倾斜,2002年国家公共卫生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多,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就是共同富裕和整体正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强调的是在发展中要全面地、广覆盖地实现广大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是这一本质要求的体现。要实现这一要求,有很多的制度性工具需要我们采取。例如实现共同富裕的工具建构就包括:(1)按劳分配的法律化。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的基本原则,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落实这一原则,例如制定《按劳分配法》,对于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工资增长等问题加以法律化。这样的法律可以遏制社会分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2)建立民主的公共财政体制,把更多的资金用于民生和民利中。(3)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差距。
4、发展的客观性与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发展的客观性是指发展的过程是一个自然进程,在这一进程中有很多阶段不能超越,有客观规律要遵循。主观能动性是指在不超越阶段和遵循规律的前提下,可以有很多作为。例如工业化的阶段是不可逾越的,但我们可以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在信息化与工业化的结合上,有很多创造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中国正在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这种工业化特点就是注入了信息技术,强调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最终从工业化社会进入一个信息化社会。同时,中国正在大力强调构建和谐社会,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在构建和谐社会时必须紧紧抓住信息社会的特点,从信息化的特点出发来建设和谐社会,用信息化的新技术来解决建设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再例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可逾越的,但我们可以在这个阶段奋发有为,从而到2050年完成初级阶段的历史性任务时为进入下一个阶段奠定最好、最强大的物质技术和文化文明的基础。还例如市场经济是一个不可逾越的经济形态,但我们可以在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发挥主观能动性,使我们的市场经济不仅具有高的效率,而且具有好的品质。——刊载于2006、2、22日《中国青年报》